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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网7月13日电(稿源:安徽商报,作者:何云祥张伟)“已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要适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生产、采购重要商品,防止价格波动影响群众基本生活。”针对我省当前部分地区洪涝灾害十分严重,省物价局昨紧急发文,要求加强灾区价格监管,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灾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药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灾后重建必需的建材等重要物资的价格监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应立即启动价格预警机制,及早干预,按照《安徽省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快速处置。
同时,灾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抗洪救灾物资价格管理,重点加强对粮油及副食品、交通运输、防疫用品、种子、化肥、砂石、水泥等价格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资的调节,保证市场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在已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应适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生产、采购重要商品,防止价格波动影响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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