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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网消息(稿源:生活广播)
省局再次部署抗震救灾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6月2日,省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再次部署抗震救灾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省局党组成员,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刘自林局长认真传达学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邵明立局长在国家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在省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前一阶段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进行了小结,对下一步全系统抗震救灾和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刘自林局长在讲话中强调,当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一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和措施上要主动服从和服务抗震救灾工作。二是要按照国家局下达的抗震救灾急需药械目录,摸底省内相关药品生产、储备底数,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抗震救灾急需药械的保障和供应工作。三是要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食品药品监管,一方面,要主动与民政、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联系,扎实做好抗震捐助药械的查验,确保抗震救灾药械的质量安全;另一方面,针对食品药品季节特点和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强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四是要加强奥运食品、药品的监管,强化奥运食品的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的监督,抓好兴奋剂类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对兴奋剂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五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药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一起抓,针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形势,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任务和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药品安全监督之中。同时,还要加强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等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淮南市政府对200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
近日,淮南市政府以淮府办〔2008〕31号文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六个突破的目标。一是以健全农村基层监督网络为基础,建立健全“市政府负总责、县区政府直接负责,专兼职监管队伍联合监管”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着力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建设上实现突破。二是以强化食品药品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关键,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所有食品药品企业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着力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上实现突破。三是以提高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按照“统一高效、运转协调、反应快捷、应急有序”的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各监管职能部门既要分工负责、明晰事权,又要协同合作、环环相扣,确保政令畅通、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着力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运行体系建设上实现突破。四是以搭建面向企业的实时监控系统为重点,在建立信息员队伍、畅通报送渠道、规范信息管理、搭建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评估、宣传、预警和处置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和检验检测信息内部通报工作力度,着力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建设上实现突破。五是以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采取建立行业协会、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示范单位创建等措施,全方位、大幅度提高食品医药行业的信用管理标准,着力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自律体系建设上实现突破。六是以严格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为手段,坚持“年初下达目标、年终考核验收”的工作模式,分解落实各地、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强化各地、各部门的目标管理意识,加大层级检查督促力度,着力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体系建设上实现突破。
宣城市药品生产质量检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突出措施明确
日前,宣城市局出台《药品生产质量检验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为期5个月的药品生产质量检验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结合新施行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对生产品种涉及的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抽验,兼顾检查企业检验人员、检验设备配备情况,工艺用水检验情况及有无委托检验行为。
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宣城市局在实施过程中将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日常监督检查与飞行检查结合。方案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与飞行检查同步进行,加大飞行检查频次与力度;二是监督与抽验结合。安排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县市局配合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抽验工作,提高专项监督检查的技术含量;三是企业自查与现场检查结合。方案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所有品种检验项目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梳理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检验涉及仪器设备情况,建立健全涉及仪器设备检验品种项目情况台帐,对不能进行全项检验的项目,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委托并备案。目前,各药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已在全面进行中。
六安: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面达100%
截至5月底,六安市6家药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推行了质量受权人制度,提前完成了省局部署的在今年12月底前,在所有持证药品生产企业中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工作目标。
六安市自2007年年底在注射剂类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中试行开展质量受权人制度后,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实施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截至5月底,该市大容量注射剂、药品制剂、中药饮片、医用氧等生产企业已经全部完成了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工作。自实施质量受权制度后,这些活跃在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一线的质量“管家”,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使企业主动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提高质量水平。同时,通过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有利于药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上,监管双方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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