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第11期
http://www.ahradio.com.cn 2008-07-11 17:38

  安徽广播网消息(稿源:生活广播)

  听众朋友们,上午好。周六的早间7:30分,欢迎锁定FM105.5,AM603关注安徽生活广播在这个时段为您直播送出的节目《安徽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我是主持人鲍鲍,在这里通过电波向各位朋友们问好。这档节目是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我们安徽生活广播联合开办的。关注健康、享受生活,我们每周一期的这档节目也就是想给大家普及一些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让你可以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对这方面的知识了解更多,掌握更多。今天我们这档节目的内容主要来关注一下药品监管方面的主题,比如说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买到了假药应该如何投诉,找哪个部门,还没有打开包装的药品想退掉是否可以,如何辨别虚假药品广告等等,为您邀请到的嘉宾是来自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的米华阳处长,你好米处长!

  在医院或药店购买的药品,用后疗效不理想或没服用完,剩余的没打开包装的药品想退掉,是否可以?

  需要说明的是:《药品管理法》对医院、药店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药品都有严格规定。消费者购买或使用药品有盈余或自购药品并不对症,要求退化(退药),这是可以理解的。

  目前,在这方面我们国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除药品质量的原因外,其他情形一般不宜退药。这是因为,许多药品具有化学不稳定性,遇热遇光遇湿会发生质量变化,所以对药品存放环境的温湿度国家都有严格要求;而消费者手中的药品,如果不能按规定要求存放,药品质量就有很大不确定性,退回后无法重新销售给消费者。

  对确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于5月出台了《关于对消费者购买到假劣药品实行先行退付购药款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承诺,消费者在安徽省内购买了该办法规定的六种情形的药品,可以在1个月内向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下属17个市局、62个县(市、区)局投诉并提出先行退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有专题介绍。

  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充分了解所购药品的功能主治、作用用途、使用数量和不良反应,最好根据医嘱适量购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浪费。

  有些药厂、医药公司用义诊或健康培训的方式到社区宣传推销药品,应如何识别、把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第二十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知道,药厂、医药公司用义诊或健康培训的方式到社区宣传推销药品的做法是违法的,应及时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对只做健康宣传不进行药品销售的,建议患者到医院就诊并根据诊断结果凭医师处方到医院药房或零售药房购取药品。当然,经过有关部门同意,作为医务工作者到社区向老年人宣传科学的医疗、保健知识无可厚非,但以促销药品、保健品为目的现场销售药品是无证照经营行为,应予取缔。

  希望老年听众朋友能够正确认识,加强自我保护,以免上当。

  怀疑买的药有质量问题,想让有关部门检验一下,可不可以,找哪个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检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药品收检、检验、留样制度”中明确规定:“个人送检的药品一般不予收检。”

  原因至少有二:一是检验结果不具代表性。个人送检药品的存放条件有差异,其检验结果无法代表同批号其它药品的质量水平;二是如有争议无法复检。药品检验是破坏性的,检品在检验中一旦损坏,无法恢复原状,引起争议后无法对检品进行复检,其检验结果没有意义。如果在购买和使用药品的过程中,怀疑药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及时到现场调查取证,包括对质量可疑药品依法进行抽样检验。这样抽样检验的结果即有代表性,又具备了法定意义。

  中药质量保证与监管

  我们常说的中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药材。《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目前,中成药已全部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绝大多数中药饮片暂未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中药饮片必须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生产车间生产,并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由于地域、品种等因素导致中药材标准未能统一,中药材基本上没有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当前,我国正在逐步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逐步统一中药材标准,提高中药材质量。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药材的质量已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之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对药品的监督抽样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当前中药质量是能够得到保证的。

  如何辨别虚假药品广告?

  虚假药品广告主要表现形式有:1、药品广告中含有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无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治愈率达到90%以上,有效率达到100%等类似的宣传;声称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的。2、凡是利用专家、医生、患者、儿童的名义和形象进行宣传的,也是违法广告。3、在公共场所(如公园、影剧院、宾馆、广场等)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或礼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的药品宣传、推荐等活动,建议不要含图便宜,以免上当受骗。

  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应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

  假劣药品外观鉴别的简易方法

  第一, 看药品名称。合格药品包装上的药名由通用名和商品名两部分组成:通用名应位于药品包装中央最明显的地方,应是符合国家药典的法定名称,下方标注着汉语拼音名;商品名可以是注册药名或是注册商标,位于包装的右上角,而假劣药品的药名常二者缺一,或者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从2005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的药品习用名。

  第二, 看批准文号。国家药监局规定自2003年6月30日后生产的药品实施新的批准文号,废止原批准文号[*卫药准字]和[*卫药健字]。新批准文号格式是:国药准字+1位拼音字母+8位数字,字母用拼音字头表示药品类别,数字表示批准药品生产的部门、年份及顺序号。假劣药常使用废止的批准文号。

  第三, 看生产厂家。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规范药品说明书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网址等,便于患者联系以辨真假。假劣药中此类项目的内容往往不全。

  第四, 看药品包装。合格药品的外包装质地好、字体和图案清晰、印刷套色精致、色彩均匀、表面光洁、防伪标志亮丽。假劣药的外包装质地差、字体和图案印刷粗糙、色彩生硬、防伪标志模糊。

  第五, 看药品说明书。合格药品说明书的纸张好,印刷排版均匀、连最小的字体也十分清晰,内容准确齐全,适应症限定严格。而假劣药说明书的纸张质量差、字迹模糊、内容不全、排列有误、随意夸大疗效和适应范围。

  第六, 看批号和日期。合格药品的包装上应标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三项缺一不可,字迹多为激光打印。假劣药常三项中缺一至两项,而且打印的字迹多为油印或同版应刷。

  为了谨防买假上当,广大患者应注意到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而且保存好药品包装、说明书和发票。切不可图方便或贪便宜到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警惕打着免费宣传、赠品、义诊的招牌,实际推销假劣药的骗局,也不要相信非法广告而邮购药品。

 [1] [2] 下一页
稿源:   编辑: 刘珊珊
 相关新闻>>>
08.7.11《安徽食品药品监管之声》
08.7.09《安徽食品药品监管之声》
生活广播、经视百盛时尚魅力沙龙
小记者招募第一站
本台举办党建知识和新闻理论知识竞赛
《安徽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第10期
08.7.07《安徽食品药品监管之声》
08.7.04《安徽食品药品监管之声》
生活广播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考察工作讲话精神
08.7.02《安徽食品药品监管之声》
生活广播推出七一特别节目
小记者健康水之旅活动开始啦!
本台组织新进员工进行规章制度考试
“看韩剧游韩国”时尚之旅抽奖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