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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网消息(稿源:生活广播)
巢湖市药监局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
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现象,采取六项措施,切实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广告宣传管理,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的各类广告宣传资料;二是严禁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三是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必须在岗,从业人员需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功能主治、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误导消费者;四是要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非药品与药品明显分开,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且必须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五是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零售企业整体素质;六是加大对其它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理。
巢湖药监:严查药店售药不开具销售凭证的销售行为
日前,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部分药店存在收款售药不开具销售凭证的销售行为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并依法对问题严重的4家药房开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
这个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有12家药房城乡药品零售企业存在销售行为不规范的情况,未依法履行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的义务,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药店一定要强化规范经营意识,在做好销售管理的同时,还要提供必要的药学咨询服务工作。
对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逾期不改正的药品零售企业,巢湖局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凭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对其予以罚款,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池州市上半年药械市场整治见成效
上半年,池州市药械市场整治见成效,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药械安全事故。据统计,上半年,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39人次,车辆310车次,累计检查监管对象647家次,立案66起,移送案件1起,结案38起。共抽样药品245批次,完成检品213批次。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率和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共对3家药品批发企业实施飞行检查,检查覆盖率50%,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共对41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流通薄弱环节、重点品种、驻店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处方审核等制度落实情况实施了认证后跟踪检查,检查覆盖率61%,下达整改意见书41份。依法淘汰了2家条件差、水平低、管理不规范的农村药店。极大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用药用械安全。
宣城市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7月14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在原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基础上,成立了由严敏副市长任主任,宣传、教育、公安、财政、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22个部门组成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分设食品和药品两个工作组。这个委员会的成立,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据悉,宣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近期工作重点,一是指导郎溪、绩溪两县建设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二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积极将“两网”建设与“新农合”等农村卫生工作有机结合,切实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上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药品;三是指导协调全市药源性兴奋剂和亚硝酸盐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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