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13《安徽食品药品监管之声》
http://www.ahradio.com.cn 2008-08-13 09:00

  安徽广播网消息(稿源:生活广播)

  警惕免费赠药的陷阱

  时下,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常接到一些举报,举报者声称买到一些药品,服后无效,找销售者理赔而又无果。经调查,大多数情况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受厂家委托,免费赠药、宣传药品”的幌子违法宣传,误导消费者高价消费。他们先是大肆宣传,把举办免费咨询、免费赠药活动的宣传单张贴在大街小巷,拉开了骗局的帷幕。而后举办讲座,找人假扮专家学者,声称赠送的药品是“灵丹妙药”,可药到病除。最后,几个药托站出来说:“这是好药,我用了很有效的”。这时不法分子会煞有介事的声称与厂家联系,尽量满足大家的需求,让人人都能买到。这样,骗子三部曲完成。而一些老年朋友在骗子的蛊惑下,纷纷解囊购药。而骗子则在一旁高兴的吞噬着受骗者的血汗钱。在此,提醒老年朋友,有病的话,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拿药,以免上当受骗。

  池州市局加强举报投诉受理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受理行为,池州市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完善《池州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受理管理。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布,明确接报科室和职能科室的职责。规定举报投诉处理期限。保护举报投诉人合法权利。对于举报投诉,有关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得相互推诿。如发现举报投诉的案件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对举报投诉故意拖延、贻误查处的,或者严重失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六安药监部门规定:药品从业人员上岗先体检

  8月12日,从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后,凡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据了解,六安市规定健康检查人员范围是:对药品生产企业,要求是药品生产车间、仓储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全体人员及其他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要求是药品零售企业全体人员;对药品批发企业除驾驶、保卫、财务及勤杂人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对医疗机构,要求制剂室及药剂部门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项目一般包括肝功能及乙肝五项、胸透、皮肤体征,药品、无菌医疗器械和药包材质量的检验、验收、养护工作人员的视力和辨色力等。

无为县药监局采取四项措施搞好药品从业人员体检工作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07号令)等规定,为保证药品质量,无为县药监局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稿源:   编辑: 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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