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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网8月26日消息(来源:交通广播,记者:粱秀颀) 昨天起,合肥市新一轮出租车经营权转换工作进入实质操作阶段,新亚出租车公司率先展开了原有出租车经营者取得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资格确认工作。
按照新出台的《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合肥市现有的6483台出租车在原有经营权到期后,采用平稳过渡的方式确定转换对象,经营权确定给申请之日在营运出租汽车的车辆实际出资人。而车主必须到原出租车公司填写《合肥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申请登记表》,并提交给合肥市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由于此次经营权转换继续实行有偿使用,所以参加转换的经营者需要缴纳8年共3万元的经营权使用费。
考虑到车主的实际承受力,这笔钱将分两次收取,这一次办理经营权转换手续的时候,只要缴纳首期2万元的费用。到2009年出租汽车质量信誉考核时需要再缴纳1万元。此外,如果现有的出租车经营者在一定时间内不提交登记表、不缴纳经营权费用的,将被视作自愿放弃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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