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网3月22日消息(来源:新闻综合台,作者:方国强) 从今年起,铜陵市外出务工农民回小城镇从事工业生产,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这一优惠政策是近期铜陵市为鼓励在外积累资金、学到技术和管理本领的农民工回乡创业而作出的。
为了吸引有资金、有技术、有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回乡创业,铜陵市政府新近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对农民工返乡创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安置人数定额依次减免创业者当年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外出务工农民回小城镇从事工业生产,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此外,铜陵市还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农民工创业采取正确的分阶段引导政策。规划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结合小城镇规划开辟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经营场地,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小城镇创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依法核准登记,办理证照。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农民工创业扶持专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