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六大”提出“壮大县域经济”以来,县域经济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努力增加种养业、林业收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继续发展小城镇和县域经济,充分发挥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在2007年,全国有26个省市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述到“县域经济”,超过2005年的24个以及2004和2005年的22个。(各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县域经济”表述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县域经济的内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越来越丰富。“十六大”以来,县域经济与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劳动力有序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紧密结合。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是小城镇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县域经济承担着众多的历史重任,可以说,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一个历史性的选择。 (来源: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整理)
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县域经济”表述处数统计表
省份 处数 安徽 5 北京 0 福建 1 甘肃 2 广东 6 广西 5 贵州 1 海南 2 河北 2 河南 5 黑龙江6 湖北 2 湖南 2 吉林 2 江苏 1 江西 3 辽宁 8 内蒙古1 宁夏 5 青海 1 山东 7 山西 1 陕西 2 上海 0 四川 1 天津 0 西藏 0 新疆 2 云南 0 浙江 1 重庆 1
共计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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