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推进工业强省的纲领性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强省的决定》日前印发实施,提出我省将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决定》还鼓励省内重要骨干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收购境外企业,组建以安徽为基地的跨国企业集团。
工业强省是推进安徽跨越式发展、加快实现崛起的重大战略,也是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工业的主导地位,加快工业化进程,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强省的决定》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推进工业强省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共有20条,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发展汽车工业、装备工业、优质金属材料工业、水泥及非金属优质材料工业、信息电子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能源和煤化工业、生物技术工业等支柱产业,力争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产业超过6个。在今后10至15年时间里,力争全省工业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并逐步达到全国工业化平均水平;力争工业技术装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单位资源消耗特别是单位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10年,全省工业增加值达到4500亿元以上,比“十五”末期翻一番,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人均工业增加值超过1000美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综合经济效益指数超过200,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70%;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骨干企业。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决定》还显示,我省将着力推进重要骨干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支持省内重要骨干企业到省外兼并、重组、收购同业企业或产业关联企业,组建以安徽为基地的跨省大型企业集团;鼓励省内重要骨干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收购境外企业,组建以安徽为基地的跨国企业集团。增加对工业的预算投入,利用国有资本权益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以及国有工业企业土地出让收入等建立工业强省专项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改革、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贴息、补助和研发奖励以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来源:安徽商报,记者:周祥新、陈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