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网8月29消息(来源:安徽台,记者:刘朝祥) 滁州市今年对全省率先把无劳动能力残疾人实行生活困难救助,并纳入民生工程。请听安徽台记者刘朝祥发来的报道:
为了保障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滁州市今年出台了《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暂行办法》。根据这项办法,滁州市年满18周岁、无劳动能力、无个人收入来源的残疾人;18周岁以下的残疾孤儿等,不论是否享受低保,都发放生活救助补贴。城镇的每人每月补贴60元,农村的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时,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每人每月增发救助补贴30元。滁州市残联副理事长朱爱农说:“去年对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那么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怎么办,如何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我们)决定对无劳动能力残疾人进行救助,市县两级经过初步测算,大概投入1200万,纳入救助补贴的对象,同时让他们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就不用再缴纳钱了。”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申报、审核阶段。近期,滁州市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将通过一卡通领到生活困难补助。滁州市琅琊区董陈由于小儿麻痹症后遗症,双腿严重残疾,听说要领生活困难补助,他非常高兴。董陈说:“我感受到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程度又进一步提高了,使我们残疾人在生活上有了一定的保障,对我们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包括提高我们残疾人的经济能力,都起到一个很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残疾人,得到政府这样的关心关爱,从心里头表示衷心的感谢。”